证券代码:833331
证券简称:爱夫卡
主办券商:中信证券
深圳市爱夫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
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。
一、会议召开情况
深圳市爱夫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2月22日下午14: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,公司已于2016年1月29日书面通知了全体监事。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,实到监事3名,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。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伯华(CAI BOHUA)先生主持,会议的召开符合《公司法》等法律、行政法规、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。
二、会议表决情况与会监事按照客观、公正、谨慎的原则,经依法表决,审议通过以下议案:
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认定杜显胜等15名人员为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》。
为了激励和稳定对公司未来发展有核心作用的公司员工,经过公司管理层推荐,公司董事会提名杜显胜、王洪伟、王凯、王悦、王文龙、李凌峰、刘闯、佟林波、张恭、夏臣维、梁迪沙、阮诗铸、杨东峰、王维明、莫灿兴共计15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。
上述人员提名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,于2016年2月17日至2016年2月21日向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,截至公示期满,全体员工均未对提名上述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提出异议。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认定上述15名人员为公司核心员工。
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认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合法有效,不存在违反法律、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等规定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。监事会对董事会提名上述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予以认定。
表决结果:同意票数3票,反对票数0票、弃权票数0票。
回避表决情况:无。
三、备查文件
1.《深圳市爱夫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》
2.《深圳市爱夫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》
深圳市爱夫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监事会
2016年2月22日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neeq.com.cn/disclosure/2016/2016-02-22/1456129696_785891.pdf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