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券代码:833331
证券简称:爱夫卡
主办券商:中信证券
深圳市爱夫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。
一、会议召开情况
深圳市爱夫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9月7日上午9: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,公司已于2015年8月25日当面通知了全体董事。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,实到董事5名,公司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。会议由董事长姚勇先生主持,会议的召开符合《公司法》等法律、行政法规、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。
二、会议表决情况与会董事按照客观、公正、谨慎的原则,经依法表决,审议通过以下议案:
(一) 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》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,现提议将公司的注册地址进行调整,调整后的公司注册地址为: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8楼。
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,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。
同意票数5票,反对票数0票、弃权票数0票。
(二) 审议通过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》因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中二路39号万基产业园N401-N406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8楼,《公司章程》总则第五条做相应修改,其他部分内容不变。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,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。 同意票数5票,反对票数0票、弃权票数0票。
(三) 审议通过《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》为了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,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,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。
1、委外理财产品品种:保本型或低风险、短期(不超过一年)的银行或合法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。
2、投资额度: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,即1年内可滚动购买。
3、资金来源: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。
4、实施方式:在上述额度范围内,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,由财务部具体操作。
5、投资有效期:自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。
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,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。
同意票数5票,反对票数0票、弃权票数0票。
三、备查文件
深圳市爱夫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
深圳市爱夫卡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2015年9月8日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neeq.com.cn/disclosure/2015/2015-09-09/1441790345_284591.pdf |